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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现状及工作对策

发布日期:2016-06-14
  随着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,人们对养老院、福利院等服务机构的需求逐渐加大,这类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、家庭和社区的安全,也关系到国家社会的和谐、稳定和发展。据不完全统计,近三年来,黑龙江绥化联合敬老院火灾11人死亡、四川广安仁爱疗养院火灾4人死亡、河南鲁山养老院火灾38人遇难……,频发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,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步显现出来,夏季即将来临,用电负荷增大,点蚊香现象增多,火灾危险性进一步上升,本文就如何结合夏季消防管理工作内容,如何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,提升公众抗御火灾能力,谈一些粗浅的看法。
  一、养老机构建设现状
  以靖江市为例,全市常住人口688122人,其中70岁以上人口112349人,占1.63%。全市登记运营的养老院、托老所等类似养老机构共18家,其中城区6家,乡镇12家,工作人员232人,共住宿老人2032人,其中70岁以上1521人,80岁以上511人,鳏寡独居220人,行动不便或瘫痪在床无自理能力86人。
  一是管理存在漏洞。由于体制限制及受传统观念影响,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日常主要对住宿老人的饮食住宿负责,对具体行政事务不甚了解,而相关负责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也不够重视,各项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,对部分老人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私拉乱接电线、明火做饭、点蚊香驱蚊灯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等情况视而不见,致使部分火灾隐患长期存在。
  二是安全隐患突出。养老机构普遍存在为了保证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,私自对电梯、楼梯等设施进行改造,在门窗、楼道等重点部位安装防盗、防滑装置,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窗、铁栅栏等障碍物,且通常处于锁闭状态,如发生火灾等事故,人员不能第一时间有效撤离。同时,考虑到入住对象均为老人,养老机构大多未按照要求组织消防知识学习、进行逃生预案演练。
  三是应急能力偏弱。由于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、工资待遇差、文化程度低等原因,导致大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高,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,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和巡查人员没有真正履行自身职责,不能熟练掌握灭火器、消火栓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、防火门、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、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技能,不能做到会报警、会逃生、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、会扑灭初起火灾。
  四是宣传教育不够。养老机构的消防宣传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宣传,为了宣传而宣传,与实际工作常有脱节,基本沿袭过去的老方法、老套路,停留在搞现场咨询、拉几条横幅或标语,印发一些宣传资料等,缺乏有深度的引导性、趣味性,针对性不强,满足不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需求,宣传效果上还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反响,消防宣传的教育功能也难以得到切实的发挥。
  二、几点工作意见建议
  (一)常看常想强宣传。为切实做好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,要结合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,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,注重先“防”,下好先手棋。
  一是消防部门要安排警力定期进行走访了解,通过现场实地查看,发现住宿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的事故安全隐患,并对各类设施装备的安全改造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指导,对可能影响人员疏散、消防救援的设置及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制止。
  二是要整合社会面上的优势资源,邀请各类专家、学者和宣传人才,成立消防宣传智囊团,结合养老机构所在地域的地理、气候、物产、人文特点,多方面、多角度地策划有针对性、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。
  三是联合多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,要根据养老机构的工作性质、服务对象、从业人员实际,把各种事故隐患考虑周全,制订好各类应急处置预案,确保一旦出现警情能第一时间反应、第一时间处置。养老机构的负责人也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把安全工作掌控于手中,做到逐层逐级分解责任,做到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在岗,谁负责;谁出事,谁负责”的原则,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。
  (二)常训常演强日常。养老机构具有事故不定突发性和严重危害性的特点,要注重先“练”,打好主动仗。
  一是要着力提升自身自救能力。要从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住宿人员的自救能力入手,提升自身防火灭火水平,经常性组织工作人员及有行为能力的老人进行消防知识学习,使其了解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,做到会报火警,会使用灭火器材,会扑救初期火灾,会组织人员疏散。
  二是要严把从业人员就业关口,把年纪轻、行为能力强的人安排在消防安全岗位,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,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、器材操作培训并组织演习,通过“倒逼”机制,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、必要性的认识,使其自觉、主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。
  三要要结合养老机构老人、残疾人的认知特点,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,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,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。
  (三)常查常讲强制度。消防安全是一项长期性、系统性的工程,要结合新形势下养老机构特点,将消防工作任务长抓不懈,筑好防火墙。
  一是要依法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严把审批关,确保基础建设不留先天隐患。对现有养老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,定期开展线路、用火、用电安全检查。对存在隐患的养老机构,应责令整改并全程跟踪直至隐患消除,从根本上改善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环境。
  二是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,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,整合管理员、护工等力量,强化厨房、居住区等重点部位防火巡查,规范电热器具使用。火源管理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,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,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。
   三是要建立社会联动全民消防格局,充分整合民政、消防、安监、街道等部门资源,建立联动协作、隐患抄告、信息共享等机制,不断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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